“十一五”期间,北京市重点围绕小煤矿整体退出和国有重点煤矿技术水平强化升级并逐步向外发展两条主线,不断强化煤炭生产监管工作。2004年,全市共有各类煤矿(井)649个,煤炭产量889.7万吨。2010年,小煤矿实现全部关闭,行政区域内只有4个国有大中型煤矿,煤炭产量为513.5万吨。
(一)不断完善行业规范和标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结合煤矿实际和日常监管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北京市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本市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实施意见》、《北京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北京市乡镇煤矿通风和瓦斯管理规定》、《北京市乡镇煤矿顶板管理规定》、《北京市小煤矿测量及图纸管理规范》和《北京市小煤矿井下封闭管理规范》,等一系列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二)规范生产技术管理,夯实安全基础。
进一步加强生产技术管理,健全了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总工程师对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矿井开拓巷道布置,采掘部署,生产系统调整,技术规范、标准、措施的制定,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推广应用等重大技术问题由总工程师负责决策。矿总工程师定期组织对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进行审批,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坚持单项工程编制专门措施。技术人员动态掌握施工环境的变化,及时对措施进行修改、补充。加强了对巷道贯通、系统调整、盲巷管理等重要技术工作管理。编制了《矿井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手册》,对生产技术管理的工作流程、部门及职责、工作内容等进行了明晰,确保生产技术工作程序化、制度化。
加快工艺改革和技术进步。一是提高,国有煤矿的采掘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二是改革,改革采煤工艺,推广柔掩工作面放“排炮”落煤工艺,解决落架不均和调坎问题。三是突破,突破传统的采区巷道布置方式,优化矿井、采区和工作面设计。四是推广,在软岩、石炭纪岩巷推广应用锚注技术。研究、试验了组合式柔性掩护支架。规范了各类锚杆支护质量监测,保证支护可靠。五是完善,完善矿井综合防尘管网和净化水工程,全面实施了综合防尘措施。
(三)强化现场管理,提高矿井质量标准化水平。
一抓认识,强化安全质量管理意识。坚持“安全可控、事在人为”的安全管理理念,树立“安全在我心中,质量在我手中”的信心,实现按章作业。二抓培训,提高员工操作技能。利用脱产、班前、现场、师傅带徒弟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提高员工的技术素质和操作技能。三抓现场,实现安全质量动态达标。各级领导深入现场,带班作业,靠前指挥。全面强化“采、掘、机、运、通、地测防治水”现场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实施定点、定人、定位、定责、定量管理,实施精细化管理“五个一”工程。规范员工操作,干标准活,实现动态达标。四抓落实,确保动态安全生产。尊重规律、遵守标准、规范负责。开展“互检安全质量,互查安全隐患、互提安全建议、互学管理经验”活动,实行动态评级,夯实筑牢安全防线。
(四)强化教育培训,提高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素质。
委托北京节能环保中心,依托中国矿业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采取联合办班的方式,开展矿长资格证年审和强制培训。在分层分类培训基础上,坚持现场培训与课堂培训相结合,建立了师徒传帮带的保障机制。编制了图文并茂的《安全手册》。制作事故案例、质量标准化培训软件和培训模型。结合生产实际,实行“一日一题”和安全宣誓,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提高安全教育和培训效果。选拔在职优秀员工,采取委托培养形式,培养通风、机电、地质、测量等煤矿主体专业的技术人员和引进急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较好地解决了人才短缺问题。
(五)发挥专家技术优势,认真做好许可证年检和瓦斯等级鉴定。
一是聘请并会同专家严格对照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标准,对企业上报的采掘工程平面图等19类矿图、11大类年检资料和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报告等书面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和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质量。二是聘请并组织专家,针对重要时期,特别是2008年奥运会、2009年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大庆以及每年的节后复工等关键时期,对煤矿企业开展地毯式现场检查,深入采掘一线,对各大生产系统进行逐项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六)标本兼治,强化煤矿生产能力、劳动定员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安全生产监管局、公安局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等部门,认真研究加强煤矿生产能力监督的管理办法。一是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煤矿矿长作为煤矿生产能力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核定的生产能力,均衡组织生产、合理组织生产;二是实施产量监控,在部分煤矿推动逐步安装产量监控系统和实时监控监视系统,为实现全区及全市联网打下了基础;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合理确定煤矿爆破器材使用量,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加强对煤炭产量的监管监控;四是严格处罚及责任追究制度。
实行“限员挂牌”,规范劳动定员管理。在《关于加强本市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意见》的基础上,房山、门头沟两区结合本地区煤矿实际制定了实施细则,所有合法煤矿全部制定了劳动定员标准,一是规定了井下最多作业人数、采掘工作面个数和辅助工种人数,二是在煤矿井口、采掘工作面现场设立了入井人数公示牌板。为杜绝超定员、超能力和超强度生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七)鼓励科技创新,提高技术装备水平。
积极推进技术进步,探索适合京西煤田地质特点的采掘工艺,努力提高机械化水平。京煤集团2005年装备了全市第1个高档普采工作面,实现了采煤机械化零的突破。特别是大倾角65°急倾斜工作面实现了综合机械化采煤,居全国领先水平。目前,京煤集团机械化煤炭产量已经达到50%以上。
2004年以来,北京市以实现小煤矿战略退出为主线,以产业替代为手段,以生态和环境建设为根本,以改善民生为宗旨,坚定目标、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分步实施,累计关闭649处小煤矿, 2010年上半年实现了小煤矿的整体退出。
一是坚持战略定位、统筹规划,把小煤矿整体退出作为区域发展的战略目标。市委市政府按照首都功能定位和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要求,始终把小煤矿退出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适用首都功能定位要求的重要举措。确定了“战略控制、统筹规划、疏禁结合、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提出了控制总量、控制开采的双控目标;“十一五”期间,市政府进一步提高了煤矿准入门槛,加大对小煤矿的整顿整合力度,坚定不移推进三不:即西部生态涵养区不再新建煤矿企业,原有的煤矿开采范围不再扩大,煤矿证照到期后不再延续、坚决关闭。
二是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把保持安全稳定作为煤矿关闭工作根本落脚点。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保障协调联动。产煤区主要领导分片包干,并抽调600多名骨干人员组成工作队,进驻重点关矿地区,监督、指导、协调、处理煤矿关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妥善处理煤矿关闭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
三是着力涵养生态环境,把生态建设和环境改善作为增强产煤地区竞争力的核心基础。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生态涵养发展区协调发展意见》、《关于推动区县合作促进生态涵养区协调发展的意见》,明确了促进山区生态修复和废弃工矿合理利用的相关措施和办法。
四是统筹发展、不断改善民生,把产煤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为转型发展的根本。2005年以来,市政府安排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集中建设了一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构建了交通路网主骨架;重点实施了一批教育、医疗卫生等工程,完善了配套公共服务功能;投资21.1亿元启动了一批采空棚户区改造项目,改善了矿区人民的居住条件;搬迁了一批采空区、泥石流易发区人口,消除了重大灾害隐患;推进了一批“送气下乡”、阳光浴室、型煤配送等工程,解决了山区群众用能问题。极大地改善了公共服务环境,促进社会统筹协调发展。
五是转变发展理念、以进促退,把着力培育替代产业作为产煤区经济发展的根本保障。针对小煤矿关闭后面临的经济衰退、人员转岗就业困难等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确定了以进促退的发展路径。把培育新型主导产业作为主攻方向,根据产煤区生态敏感性和资源禀赋特点,以旅游休闲、特色种植、特色加工为突破,大力培育替代产业。把支持产业发展的措施落在实处。
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和兄弟省区,不断加强京蒙、京晋等地的区域合作、能源合作,鼓励支持京煤集团到国家重点煤炭产区创建新的煤炭生产基地。“十一五”期间,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投资建立的昊华精煤有限公司高家梁煤矿,设计生产能力600万吨/年,其中一期工程设计生产能力300万吨/年,现已建成投产,全部实现机械化生产。京煤集团在乌海市建设煤矸石发电厂一期工程2×33万千瓦机组也已并网发电。
根据国家的有关要求,按照“控制京内,优化环境,外扩做强,保证供应”的总体思路,编制了《北京市煤炭工业“十二五”调整规划》,明确了煤炭工业发展目标和任务。北京作为能源消费特大型城市,能源消耗量大,对外依存度高,随着“三个北京”和“世界城市”建设目标的提出,环境建设和能源安全保障问题日趋重要。“十二五”期间,在京内实行控制性开采,在京外大力建设能源供应基地是北京煤炭工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北京地区控制开采:一是巩固小煤矿关闭成果,加快废弃矿山治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探索煤矿关闭地区产业转型发展的新路子;二是国有煤矿实行控制性开采。不断提高机械化程度和安全保障水平。重点发展京外:以国有煤炭企业为主体,继续推进“走出去”战略,到国内外煤炭资源富集地区建设大型煤炭企业,延伸产业链,逐步建成跨区域、跨行业、跨国界的大型能源企业集团,保障首都能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