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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抓好四个创新,推动造林绿化工作

发布时间:2013/07/09
来源:农村经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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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沂源县按照“全民化参与、科学化规划、市场化运作、专业化造林、统一化管理”的原则,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植树造林,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新一轮大造林、大绿化高潮。2012年以来,全县共完成荒山造林7万余亩,其中,“森林围城”绿化提升工程1.6万亩,县直部门(单位)包荒山绿化1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防护林(长防林)工程1.2万亩,新农村大环境绿化、镇驻地、景区周边、骨干道路两侧及水系绿化共完成3.2万余亩,截至目前,全县有林地面积达到137万余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5.7%,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提升。在造林绿化工作中,做到了四个创新:

1、创新投入机制,加大造林绿化资金投入力度。去年以来,沂源县进一步加大造林绿化资金投入力度,逐步建立起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荒山造林绿化模式,并强化资金使用管理,保证了造林绿化工作的全面开展。一是坚持县财政投入为主,县财政每年用于造林绿化资金达2000万元,带动了社会资金投入造林绿化,确保了重点工程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二是积极开展了县直部门(单位)包荒山绿化工作,从去年开始,全县所有镇、街道、开发区和县直127个部门(单位)包荒山绿化面积1万亩,筹资1200余万元,并全部实行招标造林。三是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每年中央预算内防护林工程投资达350万元左右。四是大力倡导捐资造林,县领导带头,积极引导社会各界踊跃捐款,共筹集社会资金600万元,全部用于“森林围城”绿化提升工程建设。五是鼓励自主造林,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带动社会年均投入荒山造林1000余万元,每年完成自主荒山造林3000余亩。六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招标工程造林资金全部由县财政专户管理,由县财政根据工程进度,按比例拨付各绿化公司,县审计局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了造林绿化资金专款专用。

2、创新造林机制,努力打造“森林围城”精品工程。为进一步改善城区周边生态环境,对“森林围城”工程进行科学规划设计,集中突破近郊重点部位,全部栽植大苗(侧柏高度3.5米以上,黑松、黄栌等高度3米以上),营造高标准混交林,大量应用侧柏、黄栌、银杏、五角枫、黑松、核桃等乡土树种,实行组团式栽植模式,注意色彩的搭配和林相的季节变化,努力形成“层林尽染”的效果。为降低造林成本,提高造林质量,对全部造林绿化工程实行了公开招标,实行专业队造林、工程化施工、合同化管理,保证了工期和施工质量;同时,积极推广应用了“森林围城反季节生态景观造林集成技术”成果,有效提高了造林成活率。通过连续几年的打造,全县“森林围城”绿化提升工程已基本完成,共计高标准绿化提升城区周边山体2.5万余亩,生态防护功能得到很大提升,绿化美化效果非常显著。

3、创新管护机制,充分发挥造林绿化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加强工程过程监理,成立了专门的监理小组,分组靠在各标段,施工期间,每天调度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开展质量检查,严把各个造林绿化关键环节。二是超前考虑,将造林绿化与森林防火、森林旅游等工作相结合,把造林施工道整修成为防火通道,进而建设成为旅游道路,为林业长远发展奠定基础。三是推行园林化管理:对栽植后的苗木,及时进行拉铁丝或支架固定,防止倒伏;使用生根粉、保湿剂和覆地膜等措施提高成活率;为提苗促壮,造林成活后及时进行浇水、追肥、除草割灌。四是延长管护时间。将招标工程管护期限延长到3年,第3 年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兑付全部工程资金,保证了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对超出工程管护期的新造林,及时落实护林员进行看护,纳入公益林管理,确保尽快成林,发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4、创新义务植树形式,大力提升全民义务植树意识。为强化全民义务植树意识,今年,沂源县创新形式,将义务植树与重点造林工程相结合,在城区周边山体按各部门大口、分单位建立义务植树基地,各镇也结合新农村大环境绿化建立了13处镇级义务植树基地,并实行了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今年以来,县大班子领导和各部门、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已带头参加义务植树两次,先后建立各级义务植树基地200余处,今年已完成义务植树100余万株,使全民义务植树意识明显提高,逐步树立了爱绿、植绿、护绿的生态文明理念。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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