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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保护全市森林资源,江山市多管齐下,进一步落实责任措施,将森林资源保障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的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努力实现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双增长”。
一是狠抓国土绿化,有效增加森林面积。去年全市投入绿化资金3.15亿元,种植各类树木604万株,平原林木覆盖率从19.2%提高到22.18%。今年该市再接再厉,目前已投入绿化资金2.8亿元,新增平原林木覆盖面积8765.1亩,完成山地造林9000亩,迹地更新10397亩。“全民植树日”、“纪念林建设”、“百校万人共栽树”等主题活动更趋丰富,市民植绿爱绿护绿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市已累计命名江山市级森林村庄129个,建成省级森林城镇2个,省级森林村庄13个,衢州市级以上绿化示范村142个。同时,创新公益林“三化”管理模式,建立护林员职能全能化、监管信息化、工资业绩化的公益林“三化”管护制度,积极开展省级重点公益林扩面界定工作,全市省级重点公益林面积达到80.5万亩,被浙江省人民政府评为“浙江省公益林建设先进单位”。
二是加强采伐管理,努力提高森林蓄积量。该市严格执行各项采伐管理制度,由政府统一编制采伐限额,对各乡镇林木采伐总量和分项指标实行限额控制。从采伐作业设计到木材采伐验收打印,都落实有监督检查制度。同时严格执行采造挂钩、伐前公示制度,对未完成迹地更新和抚育任务的,按一定比例扣除该乡镇的采伐限额;对采伐蓄积10立方米以上的,由所在村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使采伐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监督管理。加强重点区域的林木采伐管理,将白水坑、碗窑、峡口水库四周第一道山脊线以内,铁路、国省道(高速)公路、风景区通道两侧及环城景观林规划区内的林木也划定为采伐限制区,对采伐限制区内的林木采伐也作了严格规定。2012年,全市采伐限额为20.365万立方米,而实际采伐量为8.81万立方米,比计划数少11.555万立方米。
三是强化林地管理,确保林地保有量稳中有升。保护林地资源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科学合理利用林地资源,不能光靠树立林地保护意识,还应从政策限制入手,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质量和数量。该市根据林地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江山市林业设施占用林地审批办法(试行)》等制度,严格执行林地管理中的有关政策,规范征占用林地的审核管理工作。合理使用林地定额指标,优先服务于民生项目、市级以上重大项目、城镇化建设使用林地的需求。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浙江省衢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