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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坚实的生态安全屏障 赤峰市全力推进生态建设发展步伐

发布时间:2013/04/19
来源:农村经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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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37”发展思路明确提出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而赤峰市又是这个生态安全屏障中的重要一环。多年来,赤峰市擎起植树造林,建设秀美家园的生态建设旗帜,不断建立完善的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社会和生态文化等生态体系,明确把生态立市列为全市三大发展战略之首,把生态建设作为群众脱贫致富和地区经济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来抓。市党政领导身先士卒,各族群众积极参与,向荒山秃岭、广袤的沙化退化草原、田野宣战。一批批高质量、高效益的典型生态建设工程享誉全国。据2012年底统计,全市沙化土地总面积由2000年的3795.5万亩减少到2012年的2316.8万亩,平均每年减少134万亩。目前,全市森林面积已由建国初期的682万亩增加到4333万亩,森林覆盖率由5%提高到34.09%

生态屏障初具规模,区域经济得到有效发展。赤峰市紧紧抓住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机遇期,科学规划,突出重点,以山系和流域为单元,打破乡、村界限,打破各项工程界限,对各项目进行整合,实行规模治理、综合治理,积极推进大规模的防沙治沙工作,重点治理浑善达克、科尔沁两大沙地,建设生态防护体系。阿旗、右旗、克旗和翁旗等重点地区每年都以3.5万公顷以上的治理速度推进,在生态功能重要地区集中建设了一批区域性防沙治沙工程,构建了生态安全体系基本框架。

为了加快防沙治沙步伐,赤峰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防沙治沙步伐的意见》、《关于加强防治荒漠化改革试验区建设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生态建设步伐的决定》等一系列有关治沙造林的政策规定,完善了防沙治沙政策体系。这些政策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治沙的积极性,进一步带动了全市防沙治沙事业的健康发展。自1982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以来,30年间,赤峰市共有7595万人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累计栽植树木3.7亿株,建立义务植树基地376个,义务植树面积达232.15万亩,义务植树尽责率保持在88%以上。

多年来,通过大规模防沙治沙,全市区域性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特别是北部旗县6级以上大风和沙尘暴灾害性天气明显减少,20062012年,全市平均大风日数比历史平均低87.7%,平均沙尘天数比历史低27.98%。目前,全市禁牧、休牧面积已达8500万亩,治理区草原植被达到80%以上。农田、草牧场沙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实现了从沙进人退沙退人进的历史性转变。

现代林业发展势头强劲,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凸显。赤峰市坚持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兼顾,把生态建设与转变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与农村牧区经济结构调整、与农民脱贫致富、与推进城镇化进程紧密结合,促进了具有地区特色的草产业、中药材、花卉种植业和山杏、野葡萄、沙棘产业以及马鹿、山鸡特种养殖业等生态产业的蓬勃发展。通过沙源项目的实施,全市土地利用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劣质的农业用地转变为林、牧业用地,畜牧业经营方式发生了变革,实现了由散撒放养到禁牧舍饲、由数量型畜牧业向效益型畜牧业的转变。2012年,赤峰市累计实现林业总产值36亿元,其中第一产业23亿元、第二产业7亿元、第三产业6亿元,分别占总产值的64%19%17%

宏伟的蓝图已经绘就,进军的号角已经吹响。赤峰市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完成营造林1720万亩,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6.8%,森林蓄积量达到6073万立方米,林业总产值达到55亿元,生态状况明显改善,林业产业实力显著增强。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40%,生态状况整体好转,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0%以上,基本形成完善的生态体系、发达的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状况步入良性循环,构建起祖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内蒙古赤峰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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