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市林业局向会稽山旅游度假区林场颁发全国统一的林权证,标志度假区8776亩山林权属由集体所有变为国家所有。这种以政府出资赎买的方式流转林权,属国内首创,创新了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模式。主要做法是:
一、试点先行,破解难题
会稽山度假区是全省首批3个省级旅游度假区之一,规划面积10.8平方公里,涉及稽山街道和东湖镇11个行政村(居委会)2000余户、8800多位村民。1996至2005年,东湖镇11个村(居)整村搬迁,农田全部征用,人口全部安置转为非农业户口。村民居住点远离承包山林,导致管护难度大、经营效益差,村集体和村民要求一次性处置山林并得到合理补偿的愿望十分迫切。
为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群众利益,2007年起,市委、市政府经充分调研,精心制订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探索尝试以政府赎买方式,对拥有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村集体、村民给予一次性补偿,将区内8776亩集体山林权属置换为国有。通过认真调查摸底,制订政策、开展试点、宣传发动、核定林况、签订合同、确认山界、公示四至、审核登记、核发权证等各环节工作,该项工作顺利推进、全面完成,难题得到破解。
二、尊重民意,坚持原则
一是以民为本的原则。东湖镇9个村整村搬迁后,新居住点远离山林,管理十分困难,加上度假区开发的控制,山林自主经营受到限制。村民对此反响强烈,要求政府妥善处置。为减轻村民负担,更好的保护森林资源,市委、市政府决定以赎买方式,将集体林权转为国有,切实维护国家、集体、村民三者利益。
二是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度假区林权改革过程中,村民享有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林改工作方案经9个村的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报省林业厅、国家林业局审核和批复。所有村民在得到合理补偿后,都自愿放弃原有权利,并签订书面协议。结合林地征占用补偿标准,出台合理的补偿办法,统一按标准执行,实现“零投诉”。
三是改革创新的原则。会稽山旅游度假区林权改革工作,从国内看无先例可借鉴,从目前的法律和政策层面看,只有精神而无明确的条文规定。在省林业厅和国家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市林业局发扬开拓创新和实事求是的精神,通过慎重操作,最终促成此次林权改革。
三、着眼长远,务求实效
一是维护了社会稳定。度假区林改的成功,使集体山林得到妥善处理,有效解决农民的山林管护、林地补偿等后顾之忧,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为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保护了森林资源。林改后,度假区管委会专门设立会稽山林场,负责经营管理,并组建40人的护林队伍。积极开展资源普查和建档工作,做好造林、育林、封林工作,加强防火、防盗伐、防虫及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改变过去管理职责不清、保护不力的状况。同时,立足长远,搞好规划,力争在2012年前将度假区山林建设成为国家级森林公园。
三是探索了林改新路。会稽山度假区的林改,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不改变林地属性的规定,从有利于社会稳定、资源保护、林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创新林改形式,将山林的处置权交给农民决定,确保农民得到实惠、生态得到保护,为经济发达地区推进生态建设探索了新路。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浙江省绍兴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