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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玛纳斯县上万亩集体林地有了主人

发布时间:2008/08/22
来源:农村经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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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册一致  人、地、证相符

“一棵树给你20元,你卖不卖?”7月16日上午,正在田间劳作的玛纳斯县兰州湾镇张家水磨村村民张学冬,面对镇林管站站长王雷啸的发问思考后说:“我这些树最小的都能做铁锹把子了,再加10元钱吧。”

玛纳斯县地处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南缘,近30万亩耕地深受风沙侵袭。为改变这一状况,该县在条田、道路两旁栽种杨树林带。但由于权责不明,国家、集体花了不少钱,树的成活率却不高。县委、政府经过调研后指出,责权利不清晰是导致“年年栽树不见树”的症结所在。

从2002年起,玛纳斯县在农区乡(镇)进行“依法、自愿、有偿”的集体林地改革试点。

张家水磨村是全县最早进行集体林地改革的村。村党支部书记说,以前,由于林权不明确,群众认为“树不归我,我不爱树;利不连我,我不管林;责不罚我,我不护林。”如今,全村的每块条田和道路两旁都栽了树,有偿得到承包权的10多户人家,植树时就像种庄稼一样用心。全镇14个村,有6000亩林地有了确权,20亩至100亩不等,近百户林地主人都是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

有了试点乡村的带路,今年春季,六户地镇老枯沟村也决定把两条农田防护林带公开招标拍卖,两名村民以每棵树250元至300元的价格中标。林权转让使村集体收入14万元。同时,这个村对采伐与育林实行捆绑管理,要求采伐1棵树先要栽活2棵树。

村民有了林木处置权以后,近几年这个县出现30多家木材加工企业。一立方米木材的价格由前几年的二三百元上升到现在的700多元。过去,该县每年允许的采伐量是3000立方米左右,现在达到5000立方米,这样还不够需求。

玛纳斯县出台的“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的方案让农民看到了希望。这一系列举措大幅度提升了群众育林的数量和质量。在今年春季植树造林中,该县要求植树3000亩,实际达到7900亩,且成活率都在95%以上。目前,全县4.7万亩集体林地,有1.3万亩得到了确权,共颁发林权证433份。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新疆昌吉州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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