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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下辖的江山市林业用地面积220.7万亩,占其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2.8%。林业是该市山区农民增收主要渠道,也是该市发挥生态优势,发展绿色农产品的重要领域,然而,通往林业生产基地的林区道路欠缺,林产品运输难及运输成本高,已成为制约农村林业发展的一个“瓶颈”。为及时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该市2007年开始着手研究“千里林道富民工程”建设,2008年列入市政府重点建设工程。工程总投资6300余万元,规划修建林区公路373条,总长1000公里,其中,桥梁202座,大弯道601个,错车道1480处,汇车场(兼堆物场)400处,林区道路密度为1公里/890亩林地。工程完成后,受益山场以竹林为主的将有106条270 公里,受益面积将达88万亩,每年可为林农节省运费1600多万元,增加收入1900多万元。目前止,该市已在峡口、保安、碗窑等乡镇建造林区道路58条150多公里。其主要做法:
一、广泛调研,强化扶持。为争取社会各界对林区道路建设的支持,该市专门组织人员对林区道路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据调查,当前山区木材、毛竹运输成本很高,交通条件稍差一些的山场,采运成本占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半以上,有的山场除去采运成本后林农几乎无利可图,特别是今年偏远山区的雪压木有相当一部分将烂在山上,林农上山清理根本不合算。经测算,该市竹区林道增收潜力平均达230元/亩•年, 按受益面积500亩/公里计,1~2年内所增加的收入可收回投资成本;其它林区林道增收潜力一般也在100元/亩•年以上,3~5年所增加的收入也可收回投资成本。除此之外,林道建成后还将有利于肥料等生产资料运达林区,对提高林业基地经营水平大有好处。通过算“明白账”,让广大干部群众对林道建设形成共识。
为此,把林道建设作为当前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来抓,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林业、财政、交通、公安、农业、环保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也成立林道建设实施小组,全市上下形成合力。同时,市里下大决心给予林道建设资金扶持,对验收合格的林道给予平均2万元/公里的补助。今年,已筹集政府扶持资金400万元。
二是科学规划,稳步推进。为使林区道路建设更具科学性和计划性,并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等有关方面相协调,该市专门编制了《江山市“千里富民林道”建设规划》。规划以服务于发展林区经济、建设现代林业、增加林农收入为中心,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标准适度、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尊重当地政府和群众的意愿,兼顾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充分提高林道利用率,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力求把林区道路建设成山区农民的致富路、生态保护的安全路、社会进步的文明路。规划中主要遵循四个原则:一是受益面原则,要求规划的道路具有较大的受益面,一般每公里道路的受益山场不少于500亩;二是必要性原则,受益山场应当拥有较为丰富的商品林资源,而物资运输困难;三是可行性原则,要求规划的道路具有较好的建设可行性,道路建设直接费超过每公里8万元的一般不予规划;四是安全性原则,对道路建设可能将造成生态、景观、文物等严重破坏的区域不得规划。同时,在规划中做到两个优先:一是竹区和经济林基地优先。由于竹林和经济林管理中生产资料和产品的运输量大而频繁,林道建设回报率高,因而作为优先规划对象;二是受益面积大的优先。
三是规范管理,确保实效。为科学指导此项工作的开展,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市政府专门出台了《江山市“千里富民林道”管理办法》,对林道规划与计划安排、项目申请与审批、林道施工与养护、林道设计与验收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使林道建设有章可循,有效避免了盲目性。具体操作中,我们按照规划-申报-立项-设计-施工-验收-补助的程序运作,一是严格按规划实施,未经统一规划的林道不予立项。二是实行一路一方案,先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专家论证、部门批准后予以立项,立项后由建设单位请专业人员设计,设计方案经专家组会审、林业局批准后办理林地占用、木材采伐审批手续,方可组织施工。三是实行招投标机制,选择有资质、机械配套齐全和工作经验丰富的工程队进行施工,并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层层分解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四是抓好质量监理。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设置林道建设质量监督小组,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及林道建设的有关标准进行施工。五是组织竣工验收。按照林道建设质量有关规定和工程建设标准,严格按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才给予享受补助政策。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浙江省衢州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