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民办中小学教育健康有序发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上海市教委印发了《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试行办法》(沪发改规范〔2022〕2号),对民办中小学实行分类管理、分级管理,规范定调价程序,明确定调价周期,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