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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重点,加大部分地区电煤供应协调力度

发布时间:2006/07/24
来源:经济运行调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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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注重对重点地区煤炭供应问题的协调力度,近几年一直把华东、华北和华中地区的电煤供应作为协调保障的重点。对这些地区煤炭库存偏低的电厂实行动态监控,一旦出现告急问题,立即组织抢运。2005年初,华东地区用电负荷居高不下,火电机组用煤大幅上升,电煤供应频频告急。到1月17日,该地区电煤库存仅可用6天,部分电厂存煤在警戒线以下,缺煤停机达197万千瓦。国家发展改革委针对紧急情况,立即组织铁路、交通、煤炭、电力等部门进行协调,要求煤炭协会帮助解决告急电厂的资源缺口问题,督促有关煤矿优先请车、装车;铁路、交通部门优先安排运力。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随着各项措施的落实,华中地区电煤紧张大大缓解,库存可用天数回升,满足了春节期间的需要。

针对2004年冬季来临前,我国北方地区(东北、华北、西北地区)部分城市供热用煤供应紧张的状况,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北方地区城区供热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做好电力、居民生活和供热用煤做出全面部署和要求,保证了冬季煤炭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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