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组织抢运煤炭,缓解重点时段供应紧张情况
发布时间:2006/07/24
来源:经济运行调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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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始终把电煤运输协调作为煤炭运行调节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根据各地煤炭供需情况,及时协调资源供应,多次组织抢运电煤,保证重点地区和重点用户的急需。在2004年迎峰度夏和冬季取暖两个用煤高峰到来之前,先后两次组织协调铁路部门,两次突击抢运煤炭20天,使直供电厂存煤由4月初的700多万吨上升到8月份的1300万吨左右,2004年年底的1079万吨上升到2005年2月初的1204万吨。2004年针对煤炭海上运力紧张状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协调交通部门和重点航运企业,抽调中海、中远集团正在海外作业的大型货船回国(约100万吨运力),加大对北方港口煤炭南运力度,有力地保障了沿海省份用煤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