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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稳妥地推进大型煤炭基地建设

发布时间:2006/07/25
来源:经济运行调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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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形成若干个亿吨级煤炭骨干企业的重大决策,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并从2003年开始安排部分国债资金,支持大型煤炭基地内煤矿项目勘探和建设。国家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煤炭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都把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调整和优化煤炭生产结构、促进资源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全面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作为建设大型煤炭基地的指导性文件。大型煤炭基地分别为神东、陕北、晋东、晋北、晋中、黄陇、宁东、蒙东(含东北)、冀中、河南、鲁西、两淮等13个大型煤炭基地,包括98个矿区。规划明确了13个大型煤炭基地的范围储量、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勘查开发、建设主体、整合小煤矿、综合利用、煤炭运输、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建设内容。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的煤矿项目500处,建设规模13亿吨,将分期纳入煤炭工业发展规划,逐年安排建设。大型煤炭基地规划提出了按照一个矿区由一个主体开发,一个主体可以开发多个矿区的原则,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内小煤矿的联合改造。对大型煤炭基地内已经存在的小煤矿不再新配置资源,并进行分类处理:凡适宜大矿开采的资源,要按照规划进行资源整合和矿井改造;凡影响大矿开采的要予以关闭,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或折价入股;凡非法及布局不合理、浪费资源严重、没有安全保障的小煤矿要坚决依法关闭。

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全面展开。2003—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共批复了大型煤炭基地内20多个矿区总体规划,保障大型煤炭基地资源合理开发和煤矿项目建设。国家安排国债资金约40亿元,支持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在基地内开工建设了一批大中型煤矿,建设规模2.4亿吨,建成投产煤矿新增生产能力2.0亿吨。2006年,国家安排大型煤炭基地煤矿开工建设规模0.8亿吨,预计投产规模1亿吨。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对缓解全国煤炭供应紧张发挥了重要作用。(能源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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