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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石油综合配套调价方案,两次提高成品油价格

发布时间:2006/07/25
来源:经济运行调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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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出台了石油综合配套调价方案。在坚持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前提下,建立了既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又考虑国内市场供求、生产成本和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同时建立起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相关行业的价格联动机制,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补贴的机制,以及石油企业涨价收入财政调节机制等四个配套机制。按照方案确定的原则和方向,结合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3月26日5月24日国家两次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汽、柴油和航空煤油出厂价格每吨分别累计提高了800元、700元和800元。

石油综合配套调价方案强调了方案的整体性、协调性和配套性,第一次从制度上建立起补贴机制和价格联动机制,以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国内成品油价格经过两次提高,与原油价格倒挂的矛盾大为缓解,向理顺的方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对保证成品油供应,抑制不合理需求起到了积极作用。(价格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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