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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发布时间:2006/03/24
来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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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基金,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分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和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将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逐步提高到省(直辖市)一级。建立更加有效的养老金缴费激励机制。继续进行扩大做实个人帐户的试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强化统筹基金的保障作用。推进医疗卫生体制、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与医疗保险制度的配套改革。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与农村体制特点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险制度;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筹措使用及运营监管。继续扩大基金来源,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加强基金使用管理,提高统筹层次。探索建立预算管理尤其是支出预算管理制度,规范基金使用办法。严禁挤占、挪用社会保障基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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