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综合治理的思路,切实抓好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的生态环境建设,做好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工作。继续抓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天然草原退牧还草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完成造林面积5亿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0%以上,治理“三化”草原面积7亿亩。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大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继续对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实施重点治理,推进农村“四荒”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9.2万平方公里,实施生态修复面积30万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