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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环境保护的方针

发布时间:2006/03/24
来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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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纲要》明确提出:“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坚决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状况。以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尽快改善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这集中体现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为“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指导方针、工作重点和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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