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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06/03/24
来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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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纲要》提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强化政府专门机构和社会监督,保障公民的检举权、控告权、申诉权。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为了加强廉政建设,“十一五”期间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战略方针,以改革和制度建设为重点,继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防治力度,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为“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要把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将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加强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等一系列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当中。坚决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的行为。

    二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工作重点。严肃查处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教育医疗收费、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企业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巩固成果的长效机制。

    三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四要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坚决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

    五要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税务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制度。

    六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抓住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建立健全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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