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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发展主要目标之一——宏观经济平稳运行

发布时间:2006/03/24
来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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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保持国际收支平衡是宏观调控的四大目标。《纲要》提出的目标要求是:国民经济预期年均增长7.5%,到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6.1万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达到19270元;五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和转移农业劳动力各4500万人,比“十五”计划的目标各提高5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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