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完善接受各方面监督的制度
发布时间:2014/08/22
来源: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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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汇报制度,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全国政协的民主监督。完善行政应诉与执行制度,依法积极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自觉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支持审计和监察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责。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依法、及时、有效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制度,建立定期听取媒体代表意见和重大突发新闻事件应对工作机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畅通复议申请渠道,建立重大复杂案件实地办案、听证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全面审查制度,做到有错必纠,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国务院对复议案件提出的裁决意见和要求,健全案件反馈机制,促进制度完善和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