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国普法办《2014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法办[2014]2号)和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做好2014年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应新形势,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习近平总书记对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要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各级发展改革、物价部门要深入落实中央要求,充分认识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增强责任感,加强领导,务实创新,以法治机关建设作为落实党的十八大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的具体举措,作为全系统推进“法律进机关”的载体和抓手,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全面深化改革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上下联动,加强法治机关建设的统筹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编制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法治机关建设规划(2013—2018年)》,明确用五年左右时间建设职权法定、运行规范、公开透明、权责统一、廉洁高效的法治机关目标,部署了8个方面66项制度建设任务。今年是规划实施年,全委将集中力量,完成规划确定的2014年度46项制度建设任务,按计划推进其他20项长远制度建设任务,使本机关制度建设有一个崭新面貌。各地要围绕建设发展改革法治机关这一全系统共同的奋斗目标,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本地区法治机关建设。要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和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的新情况,针对机关制度建设、决策机制、行政审批和监管、公开透明等方面的新要求,提出法治机关建设的具体任务措施,并做好落实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各地开展交流,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全系统协同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的良好局面。
三、扎实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任务的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法治机关建设规划的要求,在职权法定方面,推动出台《政府投资条例》,推进《发展规划法》、《粮食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国家经济安全法》等重点立法取得新突破。对现行有效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完成规范性文件“立改废”任务。在运行规范方面,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为重点,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评估等制度,明确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强化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通过制度机制创新全面提升行政行为规范化水平。在公开透明方面,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加大政策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健全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制度。在权责统一方面,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的指导意见》,健全投资项目和价格监管制度,建立纵横协管的监管机制。完善接受各方面监督的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在廉洁高效方面,按照手续简化、程序优化、在线运行、限时办结的要求,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推行网上审批,完善网上办公制度,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水平。
各地要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创新制度建设,加快规划编制、投资管理、产业政策、节能减排、价格监管等领域制度建设进程,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要创新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部门会商和监测评估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要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和监管机制,落实“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要求,对下放的审批事项接住管好,严格规范,提高效率。要加强权力监督,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行政复议和应诉制度,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要加强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公开范围和渠道,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通过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和约束行政行为,用制度促进和提升行政效率,全面提高发展改革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突出主题,大力宣传法治机关建设成果。要紧紧围绕法治机关建设这个主题,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推动法治机关文化建设,使职权法定、运行规范、公开透明、权责统一、廉洁高效的法治机关建设目标在全系统深入人心,树立发展改革部门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利用门户网站及委属报刊“建设法治机关”专栏,持续宣传全系统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的制度成果;通过全国普法办《全国“六五”普法简报》、《普法依法治理通讯》、中国普法网等全国性法制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全系统法治机关建设的有益经验。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门户网站、专题展板、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法治机关建设的典型做法。要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探索采用政务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增强法制宣传的生动性、实效性。要加强地区内、单位间的工作交流与互动,及时主动上报法治机关建设情况信息。要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招标投标法颁布十五周年、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五周年、节能宣传周、低碳日、价格举报宣传日等时机,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主题宣传活动。
五、注重实效,切实做好以法治机关建设为主题的学习培训工作。各级发展改革、物价部门要把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系列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工作研讨班、干部培训、机关党校学习、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等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针对当前法治机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以案说法”、专题讲座、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提高广大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加强对履行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核准、资金分配、价格监管等职能的重点行政执法人员的专题法制培训。
与此同时,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调研,按照法治机关建设目标和“六五”普法规划要求,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各项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研究提出全系统“六五”普法总结验收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验收内容、方法步骤,并将法治机关建设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各地“六五”普法工作的重要指标,确保圆满完成“六五”普法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