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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需要强有力的法制保障(高技术司 孟宪棠)

发布时间:2014/08/22
来源: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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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法治机关的核心,就是要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用权,依法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利。加强机关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保障。我委作为国务院重要的宏观调控部门,工作面比较广,难度比较大,社会关注度比较高,加强我委法治机关建设更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意义重大。一是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要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如果处理不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没有相关配套的法律体系作保障,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其次也是搞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我委的工作很多涉及到部门和地方,涉及到调整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目前宏观调控较多的还是习惯运用行政手段,比如我们对项目的审批,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如何更好地运用市场经济规律,通过法律手段强化宏观调控,是我们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三是我委转变职能的需要。近年来,我委大力推进职能转变,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该干的事情没干好、不该管的事情占用大量精力的情况。进一步深化我委的职能转变,必须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使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最后是参与国际竞争的制度保障。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各个国家更加重视实体经济的发展,带来新的问题是贸易摩擦与争端越来越严重。如美国自主创新战略都是以法案形式出台,我们的政策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在国际竞争中往往处于被动。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时期,同时也是我委法治机关建设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可以说到了攻坚克难的阶段。进一步加强我委法治机关建设应把着力点放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定职权。我委在职权法治化方面和其他部门相比还有提升的空间,应围绕职能上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快立法步伐。二是防风险。社会各方面对我委审批项目关注度非常高,防范社会风险、廉政风险比以往显得更加重要。三是建机制。要建立权责统一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去年全委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分解,对规范执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下一步应在这方面继续下工夫。
    高技术司按照我委统一部署,狠抓建章立制工作,近几年先后出台了十几个管理办法,基本覆盖了司里各个审批事项和所有领域。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委里统一安排,一是积极做好相关领域立法工作。按照形势发展要求,不断完善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这些立法主体虽不是我委,但我们将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我司各项管理制度已具备较好的基础,但随着新情况、新工作不断出现,要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形成系统化的制度体系。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和风险防控。四是进一步推进信息的公开透明,努力在信息公开和外网建设方面再上一个新台阶。五是增强依法行政意识,高度重视法制学习,认真落实委里法治机关建设的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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