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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法治机关建设要做好三方面工作(经贸司 耿书海)

发布时间:2014/08/22
来源: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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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机关建设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提出,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现在国内许多媒体对此也纷纷进行了报道,但是首先应该明确法治机关建设的概念。法治机关建设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对外建设,一个是对内建设。对外建设就是通常所说的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内建设是指机关内部人员管理和内部机构设置,包括机关公务员的培训、录用、职级等,要通过法律落实明确下来。
    近年来,经贸司在委党组的领导下,不断完善经贸领域法律规划政策体系,很多工作已经做到了有法可依。对推进全委法治机关建设提三点建议:一是领导要高度重视。立法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如果只抓眼前,没有长远计划,就不可能推动立法。二是要调整工作思路。更加重视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运行和社会主体行为。法律制定出来后,可以使社会主体自动按照法律的规定从事经济活动,减少办事找机关的现象。三是要加大法律方面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壮大立法工作队伍。这一点可以借鉴外国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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