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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干部法治意识 实行阳光行政(人事司 张予丹)

发布时间:2014/08/22
来源: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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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机关建设是一个长期系统工程,要务实有效推进,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强化法治意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使法律法规等成为每名干部“熟知于心,巧用于行”的知识,将其变为每名公务员立人之本和工作之基,在机关公务员中形成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非常重要。要大力普及机关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举办理论、业务培训班,要有专门的法治机关建设方面的课程教材和课时安排。不仅要使广大干部掌握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工作方法,更要培育他们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素质,切实提高法制观念和责任感,坚决克服工作中的随意性,坚持按规章制度谨慎办事。
    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阳光行政”,提高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性,通过公开促进规范行政执法。既要做到行政内容公开,也要努力做到行政过程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等依法不公开的事项外,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应当全部实行公开。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应当为公众查阅提供方便。要完善政策执行后保障机制,对政策执行结果要实施公开、公正的评估。同时,要注意面向社会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互联网等各种传媒,主动宣传我委有关政策规定,把政策交给群众。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健全制度是基础,制度的执行则是关键。制度执行不到位、不严格、不规范,是目前机关工作中的一个共性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完善沟通协调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法,形成监督合力,确保法治机关建设顺利进行。要注重党内监督,强化和发挥纪检部门的作用,对违反党的纪律,不按规定程序办事的行为,及时加以规范。要注重行政机关政纪监督,监察机构要将法治机关建设监督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及时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和纠正。要注重新闻舆论监督,对于舆论反映的我委法治机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要注重群众监督,认真履行政府部门的告知义务,切实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提高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及时严肃处理群众举报的违法违纪问题。
    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必然涉及到利益格局的调整,必然会约束干部的从政行为,应该说是一次自我革命,是一项长期任务、系统工程。下一步,人事司将认真贯彻我委法制工作部署,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立足“十二五”规划全局,把握组织工作科学化方向,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我委法治机关建设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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