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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的意见建议(青岛市物价局政策法规处政策法规处)

发布时间:2014/08/22
来源: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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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改革部门作为承担政府宏观调控职能的重要部门,权力大、责任大、社会影响大。发展改革部门确立建设法治机关的目标,对规范权力正确运用,防范决策风险,促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建设法治机关,关键是找准着力点。结合实际,谈几点认识。

一、法治机关建设第一个着力点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建设法治机关,关键在领导。领导干部自身法治意识提高,能更好发挥正面引导示范作用。发展改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法治意识,必须了解掌握必备法律知识,这是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基础。要通过学习掌握必要法律知识,促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

二、法治机关建设第二个着力点是加强内外部监督,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

发展改革部门权力职责比较集中,必须加强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监督分两个层面:一是内部监督,就是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离,让权力由不同部门、不同人员行使,互相制约。二是外部监督,就是要将权力阳光化,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为此,要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条例规定的各项主动公开内容落到实处。针对条例中不明确的地方,要结合系统工作特点,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研究。要加强与人大、政协、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联系,接受监督。要充分发挥媒体在舆论监督方面的作用,在做好舆论引导前提下,虚心接受媒体舆论监督。

三、法治机关建设第三个着力点是抓好法律法规配套制度建设

《价格法》实施后,物价部门先后出台了《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法规政策,对健全价格法律体系,保障《价格法》正确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价格法》规定的一些关键条款,没有进一步配套政策,影响了《价格法》的贯彻执行。这些立法上的不足与缺陷,制约了地方物价部门执法效果。

四、法治机关建设第四个着力点是加强队伍建设

发展改革系统工作职能纷繁复杂,对干部队伍素质要求比较高。要采取多种方式,创造学习交流平台,通过大规模培训在短时间内使全系统干部综合素质明显提升。通过学习培训,培养发展改革系统干部从政治上、全局上观察问题、把握问题,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和辩证思考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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