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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努力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法规处)

发布时间:2014/08/22
来源: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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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机关建设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展改革部门促进各项工作上台阶的重要举措。当前,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就是要做到机构设置科学合理、运转协调;行政管理公开透明、政令畅通;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理诚信;行政行为规范便民、廉洁高效;法律规章全面完善、正确实施。

 

一、强化规章制度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是建设法治机关的前提

强化制度建设是法治机关建设的基础。发展改革系统已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原有法律法规还需不断完善、更新。一是要定期清理、修改、完善现行规章制度。二是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百姓需求,制定新的、适合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的各项规章制度。三是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宣传服务活动。

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机关的核心内容

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高低直接影响发展改革系统法治机关建设质量,也直接关系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要努力提高全系统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强化法治意识和执法理念,为法治机关建设做贡献。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发展改革系统应该利用多种形式,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使法律法规成为每位公务员“熟知于心、巧用于行”的知识,在机关形成浓厚学法用法氛围。要采取培训、专家授课、业务讨论等形式大力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使全体公务员全面掌握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工作方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阳光行政”。要提高行政行为公开性和透明度,既做到行政内容公开,也做到行政程序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等依法不能公开的事项外,行政信息要全部公开,让公众有权查阅,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政务公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三是加强内外监督,强化行政问责。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法院监督,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形成监督机制,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对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实行行政问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督促约束行政机关及公务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促进行政机关廉政勤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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