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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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司党支部扎实开展“回头看”

保证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先进性教育活动集中学习教育结束后,外资司结合本司实际情况,按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的统一要求,组织全司党员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梳理,进一步做好巩固整改成果和“回头看”的工作。

    一、全司高度重视巩固整改成果和“回头看”工作

    中央《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工作并进行“回头看”的通知》下发后,司党支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集中精力,积极落实,高标准、严要求地开展自查,对前一段整改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梳理,对已经解决的问题做好巩固工作,并根据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并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建立健全使全司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解决突出问题,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全面启动“十一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委党组统一部署,年初外资司即部署启动了“十一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两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成立了“十一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的编制工作小组,并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提出编制规划相关的调研题目和思路提纲。之后,充分运用各方面的力量,委托有关地方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相关部门、科研院所、高校和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对有关课题进行调研;加强调查研究,陆续召开华北、东北、华南、华东、华中、西北、西南7个地区利用外资调研及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和部分重要省市境外投资规划座谈会。在此基础上,已完成“十一五”境外投资规划初稿,近期将形成“十一五”利用外资规划初稿。

    (二)认真做好利用外资形势分析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司党支部结合重点业务,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上半年,结合开发区清理整顿工作,组织专人赴山东、天津、吉林、辽宁、黑龙江、陕西等省市调研了解不同类型开发区设立、撤并、整合涉及到的土地、地方财政、人员安置、招商引资、区域经济发展等问题;结合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工作,到宁波国际银行、厦门国际银行了解当前外资银行中长期外债管理情况,听取他们对《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委里统一部署,对人民币汇率调整问题进行研究,形成《人民币汇率升值对外资、外贷、外债和境外投资的影响》分报告;完成了《外商投资房地产情况、问题及对策》、《人民币升值对我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分析》、《关于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工作安排》、《小城镇发展战略研究》、《统筹利用外资与国内经济发展的关系》、《探索投资基金等新方式扩大利用外资》、《发展境内美元债券市场研究》等专题研究,此外,正在按进度抓紧进行《我国借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长期战略研究》、《我国利用国际商业融资中长期战略研究》、《外商投资购并国内企业》、《我国境外投资中长期战略研究》等课题的研究工作。

    (三)全面落实投资体制改革决定,抓紧制定出台系列配套文件。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出台后,组织力量起草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外贷款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作为《决定》的配套文件发布施行。同时,着手开展《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修订工作;会同海关总署研究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的有关问题;提出加强外资并购投资管理的建议。6月,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外资并购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相关法规建设的方向和委内各司局的分工。

    (四)扎实开展开发区设立审核工作。牵头建立了委内有关司局参加的审核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了组织管理体系。经征求31个省(区、市)、8个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委内8个司局的意见,在充分交流、调研、资料整理的基础上,起草了《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审核原则和标准》,上报国务院批准后,召开了全国会议进行贯彻落实。在清理整顿期间完成了对第三批46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审核,经报请国务院批准,已对外公告;会同有关司局,对四川、湖南、江西、河北、江苏、浙江和福建省申请的10个出口加工区进行实地考察后提出了审核意见。

    (五)加强对外商投资的政策引导,逐步建立和完善区域政策。会同振兴东北办、商务部拟定了《关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上报国务院后,以国办发36号文件下发实施,在东北地区引起了较大反响;结合实施2004年修订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研究分析中西部地区利用外资的新情况,参与制定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有关政策。

    (六)努力推进国外贷款管理体制改革,认真抓好国外贷款的规划和管理。今年2月发布《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并召开全国发展改革委外资系统贯彻落实《办法》工作会议,向地方发展改革委解释《办法》程序,促进文件的顺利实施;会同中国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研究提出了利用外资设立民营企业担保基金的初步方案;研究提出了修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借用国际商业贷款宏观管理的通知》(国发[1995]30号)的基本原则,并召开有关座谈会,听取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的意见。

    (七)做好境外投资的政策指导和金融支持工作,推进与重点国家的投资合作。配合政研室就如何完善“走出去”总体政策进行了深入研究,目前已会同有关部门对《关于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意见》进行了修改补充;联合外交部、商务部组织召开了境外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国家工作会议。在加强政策指导的同时,积极做好金融服务和支持工作。今年初,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联合建立了境外投资重点项目风险保障机制,向国家鼓励的境外投资重点项目提供投资咨询、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及投资保险等政策性的风险保障服务;与国家开发银行积极探讨了进一步加强境外投资融资支持的具体方案。

    三、完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建立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机制。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征求到的意见,按照马凯同志提出的加强部门间沟通合作的“四项准则”,明确了加强与兄弟部门及委内有关司局合作的四项具体措施:一是全司干部在工作中要时刻注意体现国家利益,树立大局意识,有利于国家利益的立即去做,不利于国家利益的及时改进;二是要进一步增强主动沟通、主动服务、主动配合的意识,重要文件起草要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司局的意见;三是要注意提高办文效率,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理或不能按时办结的要提前告知理由;四是要正确处理与相关部门和司局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坚持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国务院和委领导有明确意见的,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二)建立外资形势分析工作制度。下发了《关于定期报送外资形势分析材料的通知》,要求各省在每季度的最后五天内,将利用外资的基本情况、需要引起重视的突出问题及重大利用外资项目情况上报。外资司要按月、季度、半年、全年分别向委领导和国务院上报利用外资的有关重大情况、发展趋势等信息,及时提出相关重大政策建议。重大情况同时向各地通报。

    (三)健全委门户网外资司子网站内容。为确保机关门户网外资司子网站信息内容及时准确,更好地发挥政策宣传、政务公开、服务社会的作用,根据委内有关规定,制定了《外资司关于子站信息内容管理的意见》,在组织管理、信息审批与加载程序、信息内容采集、目标管理、责任人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四)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司党支部经常性地开展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主题的找问题、找差距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全司干部在政治、思想和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建立民主谈话制度,做好党员之间的思想交流,原则上每个月司领导要与分管处负责同志谈话一次,并定期与青年干部谈心;处长要与所在处的各位同志谈话一次。建立企业和地方发展改革委对外资司工作的评价制度,每年以问卷等方式征求意见,并将评价意见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参考,定期向分管委领导和机关党委、人事司报告。

    (五)建立学习制度、业务务虚会制度和情况汇总制度。每月集中一天进行理论和业务学习,并将各处主要工作汇总报司领导,每半年组织全司业务骨干和青年干部召开业务务虚会,提出工作设想和思路,对重要业务问题进行分析研讨,努力形成关心大事、研究大事的工作氛围。

来源: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