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发改委、经信委上报《关于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淘汰自有落后炼油装置情况的报告》(鲁发改工业[2015]602号),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了自有落后装置的拆除工作。
据报告,5月底,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组织专家到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评估。现场核查评估后,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对承诺淘汰的自有350万吨/年落后常减压装置(50万吨/年、100万吨/年、200万吨/年各一套)进行了拆除。
6月中旬,菏泽市发改委和经信委进行了现场核实。企业自有50万吨/年、100万吨/年、20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的电脱盐罐、常压加热炉、减压加热炉等主要设备已拆除完毕,进出装置的原油管线、半成品等管线均已拆除,落后产能已完成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