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按照相关要求,现就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务员考录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相关安排
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公务员考录面试工作,保证面试质量、效率和考生权益,我委将于2021年3月13日(星期六)、14日(星期日)、15日(星期一)组织开展公务员面试工作。届时,将统筹采用现场面试和视频面试的方式组织开展面试工作,疫情低风险地区考生,需到北京进行核酸检测后参加现场面试;对面试前14天内所在城市(地市级城市)出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或在境外的考生(含回国后隔离期未满考生),需通过视频方式同步面试。
(一)疫情低风险地区考生到北京进行现场面试。
考虑到参加本次面试考生较多、来源地较广,为切实消除疫情传播隐患,保障全体考生健康安全,请考生务必按照附件中核酸检测时间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于3月11日、12日下午4:30-6:00自行前往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市西城区西什库大街8号)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由我们统一领取。面试当天考生应持身份证、北京健康宝“绿码”等,准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北门(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统一乘车前往国家发展改革委顺义招待所(地址:顺义区后沙峪镇边河路57号1区)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统一乘车返回(面试指南详见附件1,核酸检测时间及乘车安排详见附件2)。
(二)对面试前14天内所在城市(地市级城市)出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或在境外的考生(含回国后隔离期未满考生),采用视频方式同步面试。
考生应提前准备符合视频面试要求的场地和设备,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测试。面试当天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视频面试(详见附件3)。
参加现场面试的考生请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得参加当日现场面试,视情况组织视频面试。
二、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安排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三、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务必于面试当天携带下列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报名登记表。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情况说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情况。
6.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推荐报考函与所在单位党组织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有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主要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将在面试后开展(另行通知),届时请接到体检通知的考生,在体检当天早上空腹,集体乘车前往体检地点。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考生体检费用由我委承担。
(四)考察
考察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录用
我委将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请各位考生及时掌握当地及北京疫情等级变化,尤其重点关注购票、进京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3月15日前,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进返京须持抵京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请各位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有相关情况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免耽误了您的面试。
欢迎各位考生参加我委公务员考录面试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因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给面试带来的不便,敬请大家理解支持。请考生认真细致阅读本通知后,及时进入“临时信息采集”版块中“面试信息反馈与确认”页面,按页面要求提供有关信息。
考务电话:010-68505900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事司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