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一五”时期工业发展成就
“十一五”期间,我区工业在发展中加快调整,在调整中谋求发展,在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下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
(一)工业生产持续较快发展,主要产品均有大幅增长。2010全区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4855.6亿元,是2005年的4.2倍。实现利润1200亿元,是2005年的5.3倍。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5万亿元,是2005年的4.5倍。
“十一五”期间,主要产品产量快速增长。其中,原煤2010年完成7.87亿吨,为2005年的3.6倍;发电量2010年完成2598.4亿千瓦时,为2005年的2.5倍;天然气2010年完成202.87亿立方米,为2005年的5.3倍;钢材2010年完成1341.4万吨,为2005年的1.8倍;化肥2010年完成180.8万吨,为2005年的2.8倍;电解铝2010年完成148.75万吨,为2005年的2.9倍;水泥2010年完成5354.4吨,为2005年的3.5倍;汽车2010年完成5.16万辆,为2005年的7.3倍。同时,煤基合成油、风力发电设备生产从无到有,2010年生产煤基合成油66.5万吨;生产风力发电设备1560台(套)。
(二)投资快速增长,为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十一五”期间累计完成工业投资1.51万亿元,年均递增25.2%,为“十二五”工业经济继续保持较快发展奠定了基础。其中,2010年自治区工业重点项目当年完成投资1347.72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08.97%。
(三)工业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发展方式转变明显。“十一五”期间,全区新增风电装机342万千瓦,累计达到968万千瓦。新型煤化工示范工程加快推进。“十一五”期间机械装备制造、化工、新兴产业占工业的比重提高到20%以上。延伸加工水平不断提高。铝轮毂、电子化成箔、电线电缆等有色延伸加工和PVC深加工产品产量大幅增长;初级化工产品延伸加工率达到10%。区域工业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增强,东部盟市发展速度加快。2010年东部盟市规模以上工业占全区的比重由2005年的24.4%提高到32.1%。
(四)中小企业快速发展,集约化、集群化、园区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截至2010年底,全区工商注册的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达到89.2万户,比2005年增加32.4万户。“十一五”期间中小工业发展带动新增就业46.7万人。中小企业进一步向园区集中集聚,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好基础的产业集群,促进了工业园区扩容增效。
(五)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截至2010年底,自治区拥有中国驰名商标29个,中国名牌产品11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9个。在现代煤化工、光伏材料自主创新及产业化等领域,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攻关以及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包头稀土高新区、青山装备制造园区、科尔沁工业园区被国家确定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六)工业节能降耗成效明显,节能主导作用突出。“十一五”期间,自治区把限制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产品作为工业节能的重要抓手,并自加压力超额淘汰了一批落后产能。大宗产品单位能耗明显降低,工业能耗大幅下降。初步测算,“十一五”期间累计下降40%以上,为全区确保完成“十一五”GDP能耗下降22%的目标作出了重大贡献。
(七)煤电油气运等支撑性要素较快增长,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全国领先。2010年,全区生产煤矿总数由2005年的1378处减少到533处,平均单井规模由2005年的20万吨提高到120万吨以上;煤炭百万吨死亡率由2005年的0.5下降到0.062;煤田灭火工作加快推进,已完成全区煤田(煤矿)火区治理任务的50%。电力装机达到6458万千瓦,是2005年的3.2倍,年均增长26.1%;发电2484.7亿千瓦时,是2005年的2.45倍,年均增长19.7%;销售成品油751.9万吨,增长28%,是2005年的2.04倍;铁路公路货物发送量14.7亿吨,增长18.7%,是2005年的2.1倍。
二、“十一五”时期运行调节主要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地域狭长,东西跨度大,运距遥远。煤电油气运涉及部门多,工作量大。作为国家主要的能源基地,为了保障煤炭、电力安全运行和输出,我区着力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2008年,为加强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工作,自治区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自治区煤电油气运综合保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经信委。实践证明,成立煤电油气运综合保障协调领导小组后,工作效果非常明显,煤电油气运综合保障水平和质量明显增强。目前,自治区煤炭产量的60%运往国内其他省市、发电量的40%输往华北、东北和西北地区,为国家国民经济稳定运行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是加强与铁路部门的协调力度,切实做好铁路运输工作。目前,我委分别与呼和浩特铁路局、沈阳铁路局和哈尔滨铁路局建立了月度和季度例会制度。特别是对承担国家重点合同的自治区重点煤炭生产企业,按月跟踪重点煤炭生产企业的运输情况与合同兑现情况,对企业在铁路运输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铁路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同时,我委还就“白货”运输与相关铁路部门加强沟通,力争保证自治区重点 “白货”产品的运输需求,支持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2010年,全区铁路完成货物发送量6.2亿吨,同比增长18.5%,其中,煤炭完成5.2亿吨,同比增长19.58%。
三是建立区内电煤供应保障机制,确保区内电煤正常供应。为加强自治区电煤供应工作,确保区内电力企业正常生产和工业经济健康平稳运行。从2009年开始,我区在中西部地区探索建立了区内电煤供需长效机制。在相关重点煤炭企业与电力企业签订供需合同的基础上,由内蒙古经信委、国土资源厅和呼和浩特铁路局共同下达《自治区中西部地区主要电厂电煤供需计划》。对无正当理由不执行《供需计划》的煤炭生产企业和电力企业给予必要的约束。保障机制的建立对推动中西部地区电煤计划的落实,保证电力企业的正常生产发挥了明显作用。
四是加强区内成品油运输组织调度,保障市场供应。为切实做好成品油调运工作,自治区经信委与相关铁路局建立了成品油铁路运输协调长效机制,及时沟通和解决成品油供应中的问题,有效保证了煤炭及相关物资运输对成品油的需求。2010年我区成品油销售达到752万吨,较上年增加164万吨。
五是做好煤电油气运应急工作,确保经济平稳运行。2010年5月份,我区西部地区一处大型煤田因故停产,直接影响到区内电厂向华北电网的电力输送。按照国家发改委和自治区政府要求。我委紧急召集煤、电、油、运等相关单位进行专门协调,较好地完成了电煤抢运工作,保证了对华北电网的电力供应。去冬今春,由于持续低温,西部地区天然气用气量加大,长呼天然气管线供气形势非常严峻。为确保春节及“两会”期间天然气安全供应,我委多次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并下达了天然气保供方案。目前,我区天然气供应基本平稳。(内蒙古自治区经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