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主题主线,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着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努力抓好经济运行组织协调和要素保障,全省经济增长平稳、物价可控、结构优化、质量提升,呈现出健康持续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快实施“外电入鲁”战略,增强山东电网支撑能力
按照国家“西电东送、北电南送”战略规划,在中央有关部委和有关省市大力支持下,山东在实现与华北电网联网交换的基础上,2009年开工建设了银东—山东±660千伏直流输电示范工程,2011年2月28日正式投入运行,使山东接纳省外来电的能力达到750万千瓦,占全省电网统调装机容量约七分之一,相当于济南和青岛两市的电力负荷之和。预计2011年我省接纳外来电量达到450亿千瓦时,增长117%,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2.1%。配合“外电入鲁”,启动了省内电网骨干节点工程建设,全省电网5横2纵500千伏主网架基本形成。“外电入鲁”战略的实施,不仅增强了我省电力保障能力,也为推动能源供应结构战略性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 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自“十一五”起,我省就着力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十二五”又提出了新时期能源结构多元化发展战略,在有序发展大容量低耗煤火力发电机组的同时,把发展核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源作为“十二五”期间重点发展的领域,争取到“十二五”末全省新能源装机占比达到14%以上。目前,一大批新能源项目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到2011年底,风电并网装机容量将达到236万千瓦,占省内电力总装机容量的3.5%。生物质能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67万千瓦。“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全部实现并网发电,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6万千瓦。预计到2011年底,全省新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452万千瓦,占省内电力总装机容量的6.6%。
三、实施电煤储备战略,掌握煤炭供需衔接主动权
针对全省电煤省外调入逐年加大、电煤消耗逐年提高、运输距离越来越远、电煤供应制约因素复杂多变的实际,我们提出把实施电煤储备作为加强全省煤电运保障的一项战略性措施,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目标考核、动态管理”为主要组织方式,加大有关工作措施,把统调发电企业电煤库存由过去的15天左右提高到30天以上。我省储煤基地建设全面推进。各发电企业积极克服困难,加快储煤场接卸设施扩建改造,加强燃料库存管理维护,企业自备场地存煤能力显著提高,在今年度夏和度冬之前全省电煤库存分别达到30天库存目标,为今年电力迎峰度夏和迎峰度冬赢得了主动。同时,按照“以煤定电”和“煤多多发、煤少少发”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电煤储备与电量奖励挂钩考核办法,今年迎峰度夏和迎峰度冬前两次组织电煤库存节点考核验收,充分调动了企业保发电、保供应的积极性。
四、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煤电运供求协调
为加强对全省煤电运的综合协调,省政府成立了煤电运联合办公室,坚持联合办公制度,对煤电运情况进行日调度、日考核、日通报,及时处理好各个环节的供需矛盾,并及时向省政府报告。一是加强调度,努力提高电煤合同兑现率。责成有关部门加强煤电互保,抓好省内电煤供应和合同考核,保持全省电煤价格基本稳定和均衡供应。省内各煤炭生产企业把电煤供应作为首要任务,积极组织生产,努力增加电煤供应,全省电煤合同兑现率始终保持在100%。二是多措并举,积极组织好电煤运输。在充分发挥好铁路运输主渠道的同时,加大了公路调运力度,开辟了海上运输通道。公路方面已连续四年在冬季用电用热高峰时段免收电煤公路运输通行费用,累计免收费用近6亿元,今年又决定从12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继续开通高速公路免费通道,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路电煤运输成本。继续把增加海运煤调运作为提高库存的重要措施,积极加强与秦皇岛、日照、青岛、烟台、龙口等港口的沟通联系,大力做好下水煤的采购、接卸、运输等相关工作。三是加强电力有序用电管理,确保电网安全平稳运行。按照全省电力迎峰度夏、度冬预案和有序用电方案,大力加强需求侧管理,坚持“三确保一对标一协商”原则(确保群众正常生活,确保社会公共事业正常运转,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企业与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标;与限电企业提前协商),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迎峰度夏和度冬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居民用电和涉及公共安全单位的用电,坚决限制高耗能企业用电,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创造良好的用电舆论环境。加强电网和发电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提高机组出力水平。四是加强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格控制夏季室内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度,大力实施节能空调和节能灯推广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步伐,坚决抑制高耗能产业发展。2009-2011年全省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10%,GDP年均增长11.8%,单位GDP能耗超额完成“十一五”目标,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2011年1-9月又降低了2.76%。五是省政府召开了两次全省统调发电企业信贷资金需求座谈会,协调金融机构对发电企业给予重点资金保障,有效保证了发电企业合理资金需求。(山东省经信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