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全面启动知识创新三期工程,建设新一代海洋综合考察船等重大科学工程,组建生物安全等国家科学中心。继续推进建设30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组建50个国家工程实验室,支持建设80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认定第十五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大型海上风力发电装备等重大装备研制,继续组织实施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等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
(三)推进开放式创新。加强政府间高技术合作,继续推动中德经济技术论坛和中古生物技术合作。积极引导外资投向,进一步加强与微软、英特尔、空客等跨国公司的战略合作。支持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推进跨国经营,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参与国际竞争。
(四)深化信息化应用。继续推进电信和邮政体制改革,推动建立电信普遍服务基金,推动“村村通工程”向自然村延伸,支持西部和农村地区邮政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金盾、金审等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数据库,利用国家外网平台开展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试点。实施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试点、移动电子商务试点工程、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示范工程等。加强国家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继续组织信息安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