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紧紧围绕国家关于以工代赈相关工作部署,积极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顺应新形势下农村牧区劳动力结构变化、产业结构调整等情况,创新机制、突出重点、加大力度,以发放劳务报酬为中心,聚焦重点领域谋划实施以工代赈项目,促进群众就业增收。
一、编制以工代赈实施方案。组织编制《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三年(2026-2028)实施方案》,立足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统筹谋划集中连片项目布局,专门部署实施一批农村灾毁水毁道路、沟渠、护坡护坝挡墙等恢复重建以工代赈项目,明确优先吸纳带动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和后期管护,尽最大可能扩大劳务报酬发放规模。
二、积极争取以工代赈中央专项资金。我委已争取2026年度以工代赈中央专项资金10.11亿元,同比增长25.6%,计划实施项目214个,预计带动2.74万名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4.53亿元。截至7月15日,已吸纳4273名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2534万元。
三、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4月27日,我委会同自治区农牧厅、林草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2026年度适用以工代赈重点工程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共包括174个项目,预计吸纳群众就业9.63万人,发放劳务报酬27.6亿元。 截至7月15日,已吸纳4.6万名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8.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