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192号)部署要求,推动新能源实现更高水平就近消纳,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关于落实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6〕534号),明确我区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通知》立足我区新能源发展实际,明确了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适用范围、新能源项目承担稳定供应保障费用相关规则、电网平均负荷率测算方式等核心内容,为政策精准执行筑牢数据基础。
目前,全区电网企业已按期完成2026年平均负荷率测算并对外公布,标志着政策正式进入落地执行阶段。经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测算,蒙西电网平均负荷率为64.41%;经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测算,蒙东电网平均负荷率为49.49%。
建立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是运用市场化价格手段引导新能源优化布局、提升电网就近消纳能力的重要举措,对降低新能源消纳成本、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将持续跟踪政策运行成效,动态优化完善配套规则,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政策红利充分释放,助力自治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