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7月14日,山西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省直相关部门以及太原、大同、晋中、运城等市召开山西省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座谈会,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敬主持会议。
会议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随迁子女、住房、社保、就医、就业和兜底性服务等6个方面,分析我省短板弱项,研提落实举措。会议指出,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省直相关部门及各市要结合山西省实际,按照“随人走”要求,深入人口趋势变化研究,强化系统思维,细化责任分工,优化支撑保障,加强部门协同,因地制宜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各项工作举措在山西省落地见效。
山西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地区处、社会处、就业处、科教处、人口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