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动态 > 地方动态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学习会

发布时间:2019/12/04
来源:吉林省发展改革委网站
[ 打印 ]

  2019年12月2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研究部署省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工作。受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安桂武委托,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成全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田富英传达解读《条例》和《规定》相关内容。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一是正确认识行政决策的责任。省发展改革委代省委省政府起草的意见、方案等文件较多,政策建议、重大项目审批及具体资金分配等重大行政决策,一定要根据《条例》和《规定》等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相关程序。二是正确认识决策程序是依法行政的保障。从省发展改革委实际看,委党组充分重视行政决策程序,委党组会议制度、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工作规则、高质量高效率运行工作守则等制度都得到严格执行。但委内也存在一些处室和工作人员对程序重要性的认识不够深入的情况,把程序流于形式。全委要从思想上正确认识履行决策程序的根本目的是保证正确决策。三是依法实施决策程序。委党组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各处室和处长承担具体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和第一责任人,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依法履行好职责。强化重大事项报告,对重大项目落地、重大改革实施,相关处室要及时跟踪进展情况。

  会议要求,一是按照《规定》第三条要求,按照国务院《条例》确定的范围,根据我委职权范围,制定省发展改革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吉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法规处、事中事后办要制定我委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在规范性文件制作上,要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各处室要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严格把关,法规处切实做好合法性审核工作,要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团队的意见。四是学习贯彻依法行政相关法规制度,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法规处要组织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学习培训,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