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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能源局组织召开湖北省“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5/05/06
来源:湖北省发展改革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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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好《关于做好“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能电力[2014]388号)要求,切实推进湖北“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省能源局于4月23日在中南电力设计院组织召开了全省“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会议由省能源局副局长余有松同志召集,省能源局电力处负责同志主持,华能湖北分公司、华电湖北分公司、湖北能源集团等14家发电企业和东风汽车、湖北新冶钢等3家用户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中南电力设计院首先汇报了湖北“十三五”电力规划编制的初步成果,主要包括了湖北电力工业概况、电力需求增长、中长期电力供应战略和电源建设规划等方面。参会的发电企业代表普遍对湖北电力市场充满信心,大家一致认为,今后一段时间煤电在湖北电源结构中依然占据重要地位,保障湖北“十三五”期间能源及电力供应安全,我省电力建设仍要以自建煤电为主,进一步提高湖北能源自给率;用户企业代表结合“十三五”期间企业发展规划和用电需求,提出了一些好的建议。

  余有松副局长指出,本次“十三五”电力规划的编制环境和条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面临经济发展处于新常态、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开始深入推进及民众环保意识高涨等新情况,同时国家对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指导性、约束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编制好 “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对湖北今后一段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深远。余有松副局长要求规划的编制工作坚持“开门编规划”的原则,倾听民意、集思广益,充分汲取民智,加大对重要问题的进一步研究。一是要实事求是、科学判断未来一段时期湖北电力负荷的增长水平,优化全省重大电源布局;二是积极开展我省消纳外省电力的战略研究;三是研究加大我省天然气等分布式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扶持力度的政策,促进其在全省的健康发展;四是全面落实中发[2015] 9号文件,按照新一轮电改的思路和要求,研究各项改革的配套措施。

  下一步,省能源局还将征求省直、市州相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对湖北省“十三五”电力规划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并按程序将规划上报国家能源局和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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