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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良法善治护航民营经济

发布时间:2026/05/20
来源:中国发展改革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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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一周年之际,浙江出台“民营经济新增13条”,围绕科技创新、领域开放、要素改革、法治保障四大维度推出一揽子举措,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优服务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这一举措是对国家顶层设计的落地深化,是从中央到地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接力。

  稳定的预期是民营企业敢闯敢投的底气。民营企业是伴随改革开放伟大历程蓬勃发展起来的。几十年来,关于对民营经济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我们党理论和实践是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2025年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并指出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给广大民营企业家吃下了“定心丸”。
  2025年5月2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聚焦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权益保护等核心内容,将“两个毫不动摇”“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等重大原则首次写入法律,充分发挥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对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具有重大深远意义。
  良法善治,重在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一年来,国家有关部门深入推进配套制度建设,推出了180多项配套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清理,督促修改、废止1400多件。多个省区市针对地方特点和企业的主要关切,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性法规。31个省区市启动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落实,河北、山西等地出台地方条例,安徽、广东等聚焦权益保护,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上下联动的制度保障体系。
  营商环境是民营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一年来,各部门各地区立足实际、精准施策,政企间不断“翻山越岭”、双向奔赴。国家发展改革委以“早餐会”等形式开展常态化政企面对面,畅通政企沟通交流渠道,搭建亲清连心桥,有力推动了党中央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落地,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市场监管总局探索非现场监管、“扫码入企”,践行“无事不扰、有需必应”理念,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各地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推进数字赋能、柔性执法,实现“政策找企业”精准赋能。
  这次浙江“新增13条”,不仅着眼于破解民营企业当前发展中的堵点难点,也释放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稳定民间投资预期的明确信号。从国家明确开放的7个领域扩展至9个,新增海上风电、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核电、深远海风电民资持股比例从国家要求的不低于10%提至20%,并建立动态提升机制;基金、用地、用能支持民资项目比重从“3个不低于70%”提至不低于80%,开放更宽、门槛更低、保障更足。
  市场准入是经营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前提。历经多次动态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从151项压缩到106项,养老、医疗等多领域准入限制得到放宽,为各类经营主体拓展发展空间。202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针对部分领域市场准入难等问题,提出13项针对性政策举措,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随着市场准入放宽,民间投资不断向更多领域拓展。
  “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并部署了诸多战略任务,为民间投资提供了重要机遇。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完善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政策,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
  改革潮涌,奋楫者先;法治护航,行者致远。从总书记擘画蓝图到法律落地实施,从部门协同发力到地方创新突破,民营经济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中国发展改革报社评论员 王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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