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时期是实现碳达峰的决胜阶段。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作出部署,对节能降碳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近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的节能降碳工作定位。
“《意见》对推进新形势下的节能降碳工作作出系统部署,明确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对于更大范围、更大力度凝聚全社会共识,更好发挥节能降碳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河北沧州泊头市以“中国绿色铸造名城”建设为抓手,以产业集群化发展为引擎,逐步走出一条由低端向智能的转型升级之路。图为国网泊头市供电公司工人在一铸造企业屋顶巡检光伏发电设备。新华社
新形势赋予节能降碳工作新内涵
“十五五”时期,我国全面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在这样的背景下,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意味着节能正在从单纯强调资源节约、效率提升,转向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定位,其内涵已发生深刻变化。”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孙颖表示,一方面,能源转型不断扩大清洁低碳能源的供给能力,要求能源需求侧增强灵活响应能力;另一方面,能源需求侧需要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前提下,加速清洁低碳能源对传统高碳能源的替代。节能工作应在“用多少能源”基础上,拓展至“用什么能源、什么时间用能、在哪里用能”等维度,统筹能源消费的总量、结构、时间、空间等特征,从提高效率、调整品种、优化方式、变革形态等多角度系统谋划。“从长期看,更要一以贯之坚持节约优先方针,用最小成本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收益。”他表示。
数据显示,2012年以来,我国以年均3.3%的能耗增速支撑了年均6.1%的经济增长,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持续提升。“这深刻表明节能降碳不是简单做‘减法’,而是以更低资源消耗支撑更高质量增长。”国家节能降碳中心主任刘琼表示,节能降碳有利于牵引产业转型升级、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我国已建成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为全球提供80%以上的光伏组件和70%的风电装备,节能降碳正在加快转化为产业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
“十四五”全国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均顺利完成。“十五五”时期是实现碳达峰的决胜阶段,节能降碳是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的核心支撑。“近年来,我国节能降碳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善,能源消耗特别是化石能源消耗给我国碳减排工作带来较大压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必须持之以恒做好节能降碳工作,充分发挥节能的源头降碳作用,推动我国能效碳效水平不断提升。”刘琼表示。
抓住碳达峰“牛鼻子”统筹发力精准施策
协同推进节能降碳与绿色转型是《意见》中的一项重点任务,对统筹节能降碳与产业升级、能源转型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务、新要求。
产业方面,《意见》聚焦重点产业结构性矛盾、低水平竞争等问题,强调要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无序上马,依法有序推动落后低效产能和工艺设备出清,坚决扭转粗放式增长模式;与此同时,积极培育有利于节能降碳的新产业、新业态,高标准推进“零碳园区”建设,发展构建“以绿制绿”新模式。
能源方面,《意见》要求统筹能源安全保障与绿色低碳转型,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推动煤炭、石油消费逐步达峰并稳步下降;持续加大非化石能源、新型储能等建设力度,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新增清洁能源发电量逐步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需求。
目前,我国人均电力消费量仅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的56%,随着现代化进程加快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升,我国能源需求仍将保持刚性增长。同时,我国石油和天然气外采率依然偏高,随着国际能源格局深刻调整,能源安全保障承受很大压力。刘琼表示,《意见》协同推进节能降碳与绿色低碳转型,在要求坚决遏制能源消费需求不合理增长的同时,大力推进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展,这将从根本上筑牢国家能源安全基石。
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数字基础设施等是我国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的重点。对此,《意见》部署了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重要任务,精准施策,以重点突破带动全社会节能降碳工作整体推进。
“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能够深入挖掘潜力、有效激发需求,让越来越多的节能降碳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孙颖表示,在工业方面,《意见》提出以工业园区为重点,开展供热、制冷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强企业间能量交换与梯级利用,支持钢化联产、炼化集成等跨行业耦合提效,推动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在建筑方面,《意见》对严格新建建筑能效管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等工作作出部署。在交通运输方面,《意见》对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推广节能低碳运输工具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在公共机构方面,《意见》要求积极推广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节能模式,加强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完善节约能源资源信息管理。
当前,“用电大户”数字基础设施带来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快速增长,已成为节能降碳工作面临的新挑战。电子学会数据显示,“十四五”以来,全国算力设施用电量年均增速超过10%,2024年算力设施用电量达到1660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7%。在数字基础设施方面,《意见》从增量和存量“两手发力”,强调要加强项目评估论证和源头把关,推进既有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同时要求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和余热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支持发展绿色低碳、集约循环的算力设施。
“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数字基础设施用电量将持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意见》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将数字基础设施作为推进节能降碳的重点领域之一,充分体现了政策的前瞻性、适应性。”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源与环境业务部主任张英健表示。
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到“十五五”末,“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同时提出,稳步实施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科学合理分解碳排放双控目标,压实碳排放目标落实责任。
此次出台的《意见》特别强调要进一步加强节能降碳监督管理。聚焦近年来存在的部分地区盲目上马“两高”项目冲动强烈等问题,《意见》提出进一步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降碳审查评价,要求新(改、扩)建高耗能高排放工业项目在纳入国家规划布局以及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时应制定碳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落实情况作为碳排放评价重要内容。同时,定期开展节能降碳制度执行情况监督评估,对节能降碳指标严重滞后、审查评价能力不足的地区,依法依规调整或暂停其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权限,实施项目缓批限批。
《意见》强化完善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支撑保障体系,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安排落到实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系统部署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标准标识体系、强化政策支撑、加强技术创新、提升基础工作能力等重点任务,将为节能降碳工作提供坚实制度保障。特别是,《意见》着力强化节能降碳资金保障与市场机制建设,提出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将有力撬动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刘琼表示。
“《意见》是对今后一个时期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总体部署,需要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才能有效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认真履行碳达峰碳中和统筹协调职责和节能主管部门职责,加强工作谋划和推进落实,强化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各有关方面共同抓好《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发展改革报社记者 甄敬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