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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关键技术设计实践——医院照明设计和控制

发布时间:2021/12/17
来源:中国计划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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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建筑供配电系统需要根据建筑规模和等级、医疗设备要求、管理模式和业务需求来配置变压器容量、变电所和柴油发电机组的设置,其设置既要满足近期使用的各项要求,又要兼顾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该系统要根据医患特点和不同场所的要求,在满足医疗建筑日常供电安全可靠的条件下,让医生和患者既获得安全、舒适、和谐的治疗环境,又要满足使患者身心得到全面康复的需要。 

  01医院照明设计 

  医疗建筑医疗用房应采用高显色照明灯具,显色指数≥80。光源色温、显色性应满足诊断要求。 

  医院安全照明设计。当主电源故障时,疏散通道,出口标志照明,应急发电机房、变电室、配电室,装设重要设施的房间应由安全设施电源提供必需的最低照度的照明用电。每间内至少有一个照明器由安全电源供电。其转换到安全电源的时间不应超过15s1类医疗场所的房间,每间内至少有一个照明器由安全电源供电;2类医疗场所的房间,每间内至少有50%照明器由安全电源供电。 

  医院照明设计应合理选择光源和光色,对于诊室、检查室和病房等场所宜采用高显色光源。诊疗室、护理单元通道和病房的照明设计宜避免卧床病人视野内产生直射眩光,高级病房宜采用间接照明方式。护理单元的通道照明宜在深夜关掉其中一部分或采用可调光方式。护理单元的疏散通道和疏散门应设置灯光疏散标志。 

  病房的照明设计宜以病床床头照明为主,宜采用一床一灯,并另设置一般照明(灯具亮度不宜大于2000cd/),当采用荧光灯时宜采用高显色型光源。精神病房不宜选用荧光灯。 

  在病房的床头上如没有多功能控制板时,其上宜设有床头照明灯开关、电源插座、呼叫信号、对讲电话插座以及接地端子等。 

  单间病房的卫生间内应设有紧急呼叫信号装置。病房内应设有夜间照明,如地脚灯。在病房床头部位的照度不宜大于0.1Ix,儿科病房床头部位的照度可为1.0lx 

  候诊室、传染病院的诊室和厕所、呼吸器科、血库、穿刺、妇科冲洗、手术室等场所应设置紫外线杀菌灯,如为固定安装时应避免直接照射到病人的视野范围之内。 

  手术室内除设有专用手术无影灯外,宜另设有一般照明,其光源色温应与无影灯光源相适应。手术室的一般照明宜采用调光方式。手术室、抢救室、核医学检查及治疗室等用房的入口处应设置工作警示信号灯。 

  X光诊断室、加速器治疗室、核医学扫描室、γ照相机室和手术室等用房,应设置防止误入的红色信号灯,红色信号灯电源应与机组联锁。共振扫描室、理疗室、脑血流图室等需要电磁屏蔽的地方采用直流电源灯具。 

  02医院照明控制 

  1.一般场所照明开关的设置按下列规定设置 

  (1)门诊部、病房部等面向患者的医疗建筑的门厅、走道、楼梯、挂号厅、候诊区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宜在值班室、候诊服务台处采用集中控制,并根据自然采光和使用情况设分组、分区控制措施。 

  (2)挂号室、诊室、病房、监护室、办公室个性化小空间宜单灯设照明开关。药房、培训教室、会议室、食堂餐厅等较大的空间宜分区或分组设照明开关。 

  2.护理单元的通道照明宜设置分组、时控、调光等控制方式。标识照明灯应单独设照明开关,仅夜间使用的标识照明灯可采用时控开关或照度控制。公共场所一般照明可由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或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控制。医疗建筑内照明不宜采用声控或定时开关控制。 

  3.特殊场所照明开关的设置按下列规定设置: 

  (1)手术室一般照明、安全照明和无影灯应分别设照明开关,手术室一般照明宜采用调光方式。 

  (2)X光诊断机、CT机、MRI机、DSA机、ECT机等专用诊疗设备主机室的照明开关宜设置在控制室内或在主机室及控制室设双控开关。净化层流病房宜在室内和室外设置双控开关。 

  (3)传染病房、洗衣房等潮湿场所照明开关宜采用防潮型。 

  (4)精神病房照明、插座宜在护士站集中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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