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持续深化电价改革,进一步提升输配电价核定的规范性、合理性,我委对2017年发布的《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17〕2269号)进行了修订,并于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6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公众积极献言献策,通过网上留言等方式共提出了20余条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对进一步完善《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具有积极意义,我们将进行认真研究,在修改时予以充分考虑。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