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国办发〔2021〕49号)和相关实施办法,我委于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6日对2022年度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等工作成效明显的督查激励推荐城市进行了公示。
截至公示期结束,未收到对公示名单的相关意见。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振兴司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