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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1年度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已结束]

发布时间:2022/11/02
来源:价格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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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评选2019-2021年度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540号)要求,近期我们组织开展了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在各地发展改革委层层把关、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推荐单位公示、相关部门审核研究同意,确定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00个单位为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贾友坡等260人为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日-2022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我委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电 话:010-68501889/68501954

  传 真:010-68501742

  邮 箱:chengbenchu@ndr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邮政编码:100824

  附件:1.2019-2021年度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2.2019-2021年度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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