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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表扬激励的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已结束]

发布时间:2022/03/11
来源:振兴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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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国办发〔2021〕49号)和相关实施办法,根据定量指标测算和相关部门共同定性评估,拟将北京市石景山区、辽宁省沈阳市、山东省淄博市、重庆市大渡口区、湖北省襄阳市、山西省长治市、湖南省邵阳市、江西省萍乡市、安徽省芜湖市、河南省鹤壁市等10个城市,作为2022年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表扬激励推荐城市。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15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振兴司联系。

  联系电话:010-68505635

 

国家发展改革委振兴司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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