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的相关规定,为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现将2021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企业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11月24日。公示期间如对企业申报信息有异议,请将相关意见以传真形式反馈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司)。
联系电话:010-68501426/68502830(传真)
附表:2021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企业信息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贸易司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