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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发改办产业〔2021〕635号文件政策咨询留言时间:2021/11/21

文件中“十四五”时期沿黄重点地区拟建的工业项目,一律按要求进入合规工业园区。工业项目(以GB/T4754-2017的制造业口径为准),按照文件要求及对于工业项目的界定,是强制性要求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制造业口径下所有拟建项目都必须进入合规工业园区吗?还是可根据项目实际调整。例如:1.利用家禽粪便、秸秆等农业原材料经过发酵,制造有机肥的项目;2.商品混凝土制造项目;3.利用果木,加工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等等类似项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都属于制造业口径下项目,请问是否都应该按照文件要求,进入合规工业园区。谢谢!!!

答复单位:产业司答复时间:2021/12/2

您好,关于沿黄重点地区需进入合规工业园项目的认定,建议报请地方发改、工信、生态环境、水利等主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对安全、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应从其规定。对一般制造业项目,原则上应纳入合规工业园区。感谢您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