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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发展改革热点,我知道”(9月6-12日)

发布时间:2021/09/27
来源:政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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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活动

  1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出席2021“丝路海运”国际合作论坛并作主旨演讲 

  9月8日,2021“丝路海运”国际合作论坛在厦门国际会展中心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宁吉喆出席并作主旨演讲。 

  2 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正式启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积极推动绿色电力交易工作。9月7日,绿电交易试点启动会在北京和广州同步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出席会议并致辞,国家能源局负责同志,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科研院校和国际组织代表等参加会议,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分别介绍了绿电交易试点组织情况。

  3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出席中日(苏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设立一周年活动 

  9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同志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出席中日(苏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设立一周年活动并致辞。 

  4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见证地区经济司与海南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 

  2021年9月6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与海南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在京举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丛亮,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路见证签字仪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司长肖渭明、海南大学校长骆清铭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

  权威发布与解读

  1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出席国新办新闻发布会 介绍横琴、前海开发建设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9月9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横琴、前海开发建设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丛亮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2 看过来,关于稳投资稳外资,你想知道的都在这! 

  9月8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司长刘小南,投资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吕文斌,农经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李明传,基础司副司长郑剑,评督司副司长吴君杨出席发布会,介绍稳投资稳外资有关工作情况,并就稳投资举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交通领域重大工程建设、水利基础设施补短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测评估和事中事后监管、下半年外资形势展望及政策储备、重大外资项目引进和建设情况、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优化外商投资营商环境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孟玮主持发布会。60余家境内外新闻媒体70余名记者参加了本场发布会。 

  3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会商化肥市场形势研究部署保供稳价工作 

  9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化肥保供稳价工作机制第一次会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供销合作总社、国铁集团公司等11个部门和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分析研判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化肥市场供需和价格形势,部署了相关调控工作。会议议定,要长短结合、综合施策、分工配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化肥保供稳价工作,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4 国家扩大化肥铁路优惠运价范围 缓释肥等8种新型肥料铁路运费降低 

  为完善农用化肥铁路优惠运价政策,促进化肥生产流通,支持农业生产,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缓释肥料等执行农用化肥铁路优惠运价政策的通知》,将主要用于农业大田作物生产的缓释肥料等8个新型肥料品种纳入实行铁路优惠运价的农用化肥品种目录。 

  5 近期各地加大力度开展猪肉储备收储工作 

  近期,生猪价格低位波动,为保障生猪市场平稳运行,各地按照《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 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规定,积极开展猪肉储备收储工作。据我委初步统计汇总,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安徽、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西藏、陕西等地已开展收储工作,内蒙古、吉林、福建、广东、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甘肃等地计划于9月份继续收储,其他地方将在四季度进一步开展收储工作。各地初步计划收储总数量明显增加,收储力度明显加大。 

  6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的通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对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存在的配套设施短板进行摸排。 

  7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强化收费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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