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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0个部门印发指导意见 部署推动“十四五”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工作

发布时间:2021/05/17
来源:振兴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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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农办、国家乡村振兴局等30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十四五”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出安排部署。

  《指导意见》指出,“十四五”时期,消费帮扶工作要坚持“聚焦重点、统筹兼顾、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创新方式、共享共赢,强化监管、逐步规范”的原则,以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为重点,聚焦“三区三州”等原深度贫困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地区,兼顾其他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继续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进一步突出市场导向,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持续提升市场参与度,通过强化定向采购帮扶、加强区域协作帮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方式,不断扩大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和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

  《指导意见》强调,要持续加大各类政策、资金、项目等支持力度,进一步打通制约消费帮扶在消费、流通、生产等环节的痛点堵点难点,不断促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帮助脱贫地区特色产品卖得出、卖得好。要进一步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围绕供应链、流通链、生产链建设,组织创建一批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和产地示范区,鼓励引导有关地方打造一批区域公用品牌,推动实现消费端与生产端互利共赢。要进一步强化农产品滞销监测预警,建立多方联动的应急处置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滞销问题。要强化政策激励约束,综合采取财税、投资、土地、金融、人才、征信、行业准入等激励约束政策,推动消费帮扶形成“人人皆可为、人人皆愿为、人人皆能为”的全社会参与格局,促进消费帮扶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可持续发展,为“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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