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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

发布时间:2021/04/25
来源:振兴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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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423日至24,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福建省三明市组织召开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振兴司、办公厅、政研室、基础司、机关党委负责同志,国务院办公厅、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有关同志参加会议,各有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和革命老区重点城市负责同志出席会议。福建省副省长郑建闽同志、三明市委书记林兴禄同志参加会议并致辞。

  参会同志现场观摩学习了三明市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沙县总医院、夏茂镇俞邦村、将乐县高唐镇常口村、三钢集团等项目,学习了三明市在推进红色文化传承、绿色转型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特色富民产业等方面的生动案例。福建、江西、广东、河北、河南、湖北、四川等7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和福建省三明做了典型经验交流发言,分别介绍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着力支持老区苏区振兴发展,以及出台实施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完善革命老区振兴领导和工作机制、开展中央国家机关对口支援省内帮扶、健全省内协调机制和跨省合作机制加强精准政策资金支持、协同推进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等的经验做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振兴司司长童章舜同志作了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开启新时代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的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这是新发展阶段特别是“十四五”时期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深刻领会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重大意义,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成绩和经验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重点任务和配套政策。

  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1+N+X”政策体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结合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出台《“十四五”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十四五”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红色旅游等重点领域实施方案,推动出台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工作方案,研究制定赣州、三明等城市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各有关省(区、市)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加快出台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细化具体支持政策,共同推动赣闽粤、陕甘宁、大别山、川陕、左右江、湘鄂渝黔、湘赣边、海陆丰、琼崖、浙西南、沂蒙、太行等革命老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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