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设置 > 机关司局 > 运行局 > 重要工作

煤炭供应保障工作:江苏省着力推动冬季煤炭保供工作

发布时间:2021/12/31
来源:运行局
[ 打印 ]

  一是加强工作衔接,争取煤炭资源。组织省内发电企业分别赴山西太原、内蒙古鄂尔多斯、陕西榆林与当地政府部门和煤炭生产企业进行对接,累计完成1100万吨新增中长期合同的签订。致函晋陕蒙三省(区),商请在落实电煤中长期合同的基础上,继续增加对江苏省的电煤供应共400万吨。组织全省用煤企业参加全国煤炭交易会,并会同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在交易会期间举办江苏专场。

  二是多措并举协助企业提升电煤库存。每日调度全省发电企业中长期合同兑现率、资源缺口、进口煤采购和电煤库存等数据。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电煤保供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解决发电企业在铁路运力申请、港口靠泊卸货等方面困难和问题。

  三是持续督促煤炭应急储备到位。督促国信靖江、华能太仓、沛县东源港、连云港港4处煤炭储备基地项目按时序推进。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新建煤炭储备项目,推进国家电投集团盐城港滨海港区国家电投储备煤基地配套内河码头工程前期工作,并纳入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管理。

  四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检查电厂内电煤库存情况和储备基地内煤炭应急储备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存煤可用天数低于15天电厂的通报制度,压实属地责任,将今冬明春电煤保供工作纳入设区市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

   

附件: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