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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牧还草工程取得显著成效

发布时间:2009/01/19
来源:区域开放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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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牧还草工程从2003年开始在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青海、甘肃、宁夏、新疆等8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草原地区实施。截至2008年底,退牧还草工程累计安排草原围栏建设任务5.97亿亩,其中禁牧2.87亿亩、休牧2.97亿亩、划区轮牧1824万亩;安排重度退化草原补播改良任务1.22亿亩。
    退牧还草工程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退牧还草任务主要安排在内蒙古东部、蒙甘宁西部、青藏高原、新疆北部等四大片草原退化严重地区。6年来,通过禁牧封育、季节性休牧、划区轮牧和补播草种等方式,使天然草原得以休养生息,草原植被明显恢复。据农业部监测,2008年退牧还草工程区与非工程区相比,草原植被盖度平均高出14个百分点,牧草高度平均高出60%,产草量平均高出68%。内蒙古西部鄂尔多斯禁牧区植被覆盖度从工程实施前的20—30%,提高到2008年的40—50%。甘肃玛曲县禁牧区草原植被盖度由2003年的80%提高到2008年的91%,产草量从每公顷5500公斤提高到7000公斤;休牧区草原植被盖度由2003年的82%提高到2008年的94%,产草量从每公顷5900公斤提高到7300公斤。随着植被的恢复,退牧还草工程区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明显增强,工程区草原生态环境日趋好转。


(西部开发司农林生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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