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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冬春蔬菜储备制度建立情况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北方大城市冬春季蔬菜储备制度的通知》(发改经贸[2011]252号)文件和《关于请报送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发改电[2011]264号)要求,吉林省两个人口超百万的城市——长春市和吉林市先后成立冬春蔬菜储备领导小组,制定了冬春蔬菜储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冬春储备蔬菜品种、数量和质量,建立了冬春蔬菜储备制度。
二、储备情况
长春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由长春市商务局组织实施,确定了9户蔬菜承储企业,落实承储资金500万元,储备蔬菜1万吨,其中土豆6000吨,白菜4000吨。吉林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由吉林市商务局组织实施,储备由现有的蔬菜批发市场及乌拉街大白菜产地大户负责,政府运用价调基金对承储企业给予资金补贴,帮助蔬菜产销大户协调解决资金需求。储备品种主要有大白菜、秋葱、大萝卜,储备量2.6万吨,其中蔬菜批发市场储存0.6万吨,乌拉街大白菜产地大户窖储2万吨。
三、投放情况
春节期间,由于北方没有发生大的雨雪天气,交通顺畅,长春市和吉林市蔬菜市场价格平稳,品种齐全,供应充足。长春市春节期间蔬菜供应量3000吨,需求量2000吨,供过于求,未动用储备蔬菜。入冬以来,吉林市共销售储备蔬菜1.5万吨,其中蔬菜批发市场销售0.3万吨,乌拉街种菜大户销售1.2万吨。
下一步,吉林省有关部门将加强蔬菜供应的市场监测工作,及时发现价格异常波动,适时向市场投放储备蔬菜。同时,加强对蔬菜承储企业的检查,确保蔬菜储备数量准确,质量合格,确保冬春两季蔬菜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吉林省发改委供稿)